与电梯噪音相关的标准主要有三类:
第一类是电梯本身的质量标准,主要包括《电梯技术条件》 和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;
第二类是建筑方面的标准,主要包括《住宅设计规范》和《民 用建筑设计隔声规范》;
第三类是环保方面的标准,包括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等。
这三类标准对 于电梯运行分贝的限值也有不同的规定:产品标准规定主机房的声音不得高于80分贝、轿厢的声音不得高于55分贝;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白天不
得高于50分贝、晚上不得高于40分贝;环保标准则 规定白天不得高于40分贝、晚上不得高于30分贝。
2010年3月1日,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制定的国家推荐性标准《电梯技术条件》开始正式 执行,其中对电梯的舒适性能做了明确规定,也为电梯噪
声的检测提供了专门针对电梯的国家标 准依据。新标准规定,客用电梯如果是中分自动门,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.2秒;如果是旁开自动 门,开关门时间应不
超过3.7秒。新标准对电梯噪音进行了严格区分: 额定速度≤2.5m/s2.5
≤55dB≤60dB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≤65dB注:无机房电梯的“机房内平均噪声值”是 指定距离曳引机1米处所测得的平均噪声值。